转发关于做好粮食收购(入库)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12-19 | 阅读:1689 次
闽粮储备〔2019〕295号
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转发关于做好粮食
收购(入库)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
各直属(储备)库,吉林省天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:
现将《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粮食收购(入库)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》(闽粮仓〔2019〕20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文件中粮食(油)出(入)库必检项目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配备必要的快检仪器设备,加强质量、品质和食安指标检验,把好质量安全关,保障省级储备粮油储存安全和质量安全。
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