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、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、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2-21 | 阅读:1590 次
闽粮储备〔2020〕34号
关于转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、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、
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的通知
各直属(储备)库、吉林天宏公司:
现将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下发的《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》(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〔2020〕13号)、《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》(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〔2020〕14号)和《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》(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〔2020〕15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