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
发布时间:2011-02-10 | 阅读:777 次

  

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,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,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*策,并适当提高2011年最低收购价水平。经报请国务院批准,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(三等,下同)、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、93元和93元,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、7元和7元。

来源:发展改革委网站

 

版权所有: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| 电话:0591-87670156 | E-MAIL:fjcbls@163.com
技术支持:海西天成 | 闽ICP备18027719号-1
扫码关注我们
分享到:
导航app福航拼多多5g影视蓝导航正品note7xyz蓝正品第一导航链接链接maomi永久免费网站入口91嫩草影视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