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粮食局、发展改革委、经贸委(商贸局、商务局)、物价局、工商行*管理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局、经济发展局、经济贸易委员会、物价局、工商行*管理局:
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《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》(国粮电〔2011〕17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:
一、高度重视当前粮油保供工作
当前,我省粮油市场总体平稳,粮油商品库存充裕、供应丰富,市场秩序良好。但也要看到受国内外市场影响,粮食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,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,各地发改、物价、粮食部门决不可掉以轻心,要高度重视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对于稳定物价总体水平的基础性作用,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加强领导,加强协作,落实责任,加大工作力度,把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做深、做细、做实,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。
二、抓好货源组织,增加市场供应
各地要根据秋季城乡居民和不同群体的消费特点,督促和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数量充足、品种丰富、质量安全、价格实惠、适销对路的粮油商品投放市场,要加强粮油加工、配送和销售衔接,积极组织开展“放心粮油进社区、进农村”等活动,方便城乡居民购买,要重点做好部队、高校和帮困对象粮油供应工作,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,不脱销,保持市场基本稳定。要积极引导骨干粮油企业参与国家*策性粮油竞买业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加工投放市场,特别要敦促指定加工企业,认真做好地方储备籼稻定向销售的加工和市场投放,确保国家调控不走样,达到预期效果。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,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,努力多掌握一些粮源。要引导各类粮油企业理性入市收购,维护好市场秩序。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到产区采购粮食入闽,跟踪落实好“7.16”产销协作项目,及时掌握企业购粮的数量、价格和运输需求等,加强与铁路、运输等部门沟通,主动协助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和运输中的实际困难,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三、充实成品粮油储备,确保应急需要
各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,要根据当前粮油市场情况,对本地区成品粮油应急储备、应急加工和投放能力进行全面摸底检查,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,增加小包装粮油商品库存,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特别是成品粮油应急供应方案,落实和组织好投放准备工作,确保随时投放市场。
四、加强市场监测监管,确保市场稳定
各地要加强节日粮油市场供应监督检查,对本区域粮油市场和储备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。要认真检查粮油经营企业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,特别是粮食质量和最低、最高库存等规定情况,督促企业严格自律,加强粮油食品安全,切实把好粮油商品质量关,不哄抬物价,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稳定正常。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,根据节日市场动态,及时启动节假日监测日报制度,要加强粮库、加工厂等重点要害部位安保检查,完善应急机制,切实落实各项应急措施,确保一方平安。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力量,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值班,加强值班和市场信息报送工作,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,保证联系渠道通畅,实行紧急重大事故快速报告和处置制度。
省粮食局值班室联系电话:0591-87555336,传真:0591-87553821;
省粮食局市场监测联系人:陈扬玉,联系电话:0591-87555577,邮箱:297311972@qq.com。
省物价局市场监测联系人:赵贞,联系电话:0591-87820970,邮箱:xiner 321@163.com。
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工商行*管理局
2011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