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季粮食库存及安全普查: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4-01 | 阅读:765 次

春季粮食库存及安全普查: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

 

闽粮储备〔201153

 

各直属库、代储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闽粮调〔201188)文件的精神,为促进省级储备粮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,确保储粮安全,结合我司实际,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普查,具体通知如下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工作安排

公司成立春季省级粮油库存及安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:黄佑明,副组长:陈孝灿、林文剑、卢学华、林玉辉,成员由公司仓储部、计调部、办公室、财务部及直属库负责人组成。该项工作由仓储部牵头,抽调部分直属库业务骨干,组成五个检查小组(分组情况另行通知),按照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》、《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》和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,遵循“有仓必到、有粮必查、查必彻底”的原则,结合此次春季查仓,按照(闽粮储备〔2008168号)及(闽粮储备〔200848号)文对各直属库和代储单位进行第一季度工作考核评分,并对所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,“四无粮仓”评定由各单位自己组织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除按照国粮检〔201128号文和闽粮调〔201188号文要求外,侧重检查以下内容:

(一)库存管理

1.统计帐、实物帐、账帐及账实相符情况;

2.核实新入库的粮油工作底稿填写是否准确;

3.粮油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,手续是否完整;

(二)储粮安全管理

1.查仓保粮制度执行情况;

2.“三卡、一折” 记录、粮情记录、安全记录等情况;

3.粮温、水分、虫害等粮情情况;是否存在粮食发热或结露等现象;

4.储粮药剂审批、使用、管理情况;

(三)轮换管理

1.轮换计划和审批手续是否完整;

2.轮入的粮油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;

(四)库区管理及安全生产

1.库区安全保卫及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;

2.库区及仓内外清洁卫生情况;

3.仓储设施和设备使用、维护、管理情况。

三、库存清查时点和时间安排

库存清查时点以20113月末的粮食库存统计月报结报日为准。2011316日至21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时间,公司检查小组322日至43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整改工作。为做好2011年春季普查工作,直属库和代储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成立普查领导小组,制定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,做到边查边改,不留隐患,认真做好自查和备查各项准备工作。

(二)认真做好总结及报表上报工作。直属库和代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普查资料的核对、收集、汇总、填报和存档等工作,并做好保密工作。直属库和代储单位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汇总表(省粮食局文件附件中一、二、三、五、六表)报检查小组。

(三)严守纪律,确保检查人员安全。检查小组和各单位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,严守工作纪律,不得大吃大喝,影响检查,检查时要注意安全。检查期间直属库要派员配合检查小组赴代储单位开展工作。

 

附件: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一一年三月十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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